镇原公司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我们注册有限公司一般都有哪些程序呢,需要走哪些步骤呢?注册公司代理小编为你总结了五大流程,一一解释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出申请前,要认真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程序,打出提前量,别等到用的时候才动手提交申请前,应确定自己的商标是否与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反《商标法》的条款应本着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来申请商标应当提前办理相对全面的注册申请如要出口商品,对可能出口的相应国家也要申请商标保护申请注册商标,除了依托商标代理机构外,企业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商标战略意识。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建议,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做好六个方面的准备。
一是企业在提出庆阳商标注册申请前,要认真了解《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与商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商标注册、商标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不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
二是事先了解商标申请的程序,对商标核准时间要有心理预期,别等到用的时候才动手。商标专用权作为法律概念,保护的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确立商标专用权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履行法律程序,所以不能做到立即申请立即批准,因此早做打算才不会出现问题。
三是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应先到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自己的商标是否与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自己没有把握的最好不要报,否则报了后不能核准注册,就浪费了很多时间。进行商标查询时,企业要注意确认商标注册在哪一类商品和服务上。举例来说,生活中常用的商品手套,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可能属于以下几个类别:作为服装、起保暖作用的手套属于第25类,作为防事故用的工业用手套属于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第10类,而作为家用擦洗用具的家务手套属于第21类,如果是洗涤用手套则属于第24类。
四是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来申请商标,尤其不能恶意抢注。假如看到别人的商标有些名气,就存在侥幸心理,想搭便车,结果到时被驳回就会造成相当的损失。
五是应当提前办理相对全面的申请,要事先估算可能在哪些类别中需要保护并提前申请注册,否则万一想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再重新申报的话,又要等好长时间。
六是企业如果要出口商品,不仅应当在国内得到商标保护,对可能出口的相应国家也要申请进行商标保护。1983年以来,我国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等一系列与商标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为我国企业开辟了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的便利途径。企业在进行商品出口前,应当学会利用这些国际条约提供的途径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保护。
来,阅读文章之前,先做一道选择题!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不仅代表了企业文化,还代表了企业品牌在法律上的肯定。一个好的商标无论对企业宣传还是市场竞争方面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商标申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截止今年7月,庆阳商标注册驳回率高达51%。也就是说,申请两件商标能成功一件就很不错了。那么商标被驳回该怎么办?难道只能“认命”?今天,小部就来跟大家说说”商标驳回“那点事儿!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商标被驳回的逆境,首先,你得清楚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一般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违反商标法强制规定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违反商标在先使用权规定商标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人注册成功的商标,你再注册就容易被驳回。
违反商标要有显著性规定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例如“兰州牛肉拉面”就因商标不具显著性而被驳回。那么,商标驳回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步,摆正心态,积极“应战”。很多人一看商标被驳回,就给自己判了“死刑”,认为这是官方给出的结论,无法改变。实际并不是这样,商标是由人来审查的,所以申请结果具有主观性,对于同一件商标,每个人的定义不同。只要你能拿出足够充足的理由来证明商标可以使用,就有通过申请的可能。
第二步,驳回复审,刻不容缓。申请驳回复审是应对商标驳回的主要解决方案,紧随“第一步”抱着复审必能通过的决心,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但是,如果你所申请的商标违反商标法强制规定的内容,小部不建议再做驳回复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驳回复审通常不会通过。反之,被告知因商标相似、缺乏显著性等原因被驳回的,根据情况可以进行驳回复审。关于驳回复审,小部认为可以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的知产顾问会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眼光对你被驳回的商标进行分析,并告诉你是否需要提出驳回复审。
第三步,吸取教训,从头再来。很多人听到“从头再来”,立刻会产生负面情绪,注册商标时间周期长、投入的精神成本巨大,一句“从头再来”几乎否定了商标注册者前面做的所有工作。更像是旁观者说的风凉话。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经营者来说,商标是保护品牌不受侵害的必需品,而注册商标也并非易事。
我这里说的“从头再来”并不是说让你向上次一样,“盲目地”重新再申请商标,而是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找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上次申请失败的原因,从商标起名入手,提高再申请的成功几率。从头再来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此外,对于急需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可以选择购买商标的方式来解燃眉之急。
误区一、自主发明并不需要申请专利
有些人天真的认为,自主发明的成果就拥有知识产权。我们申请专利是为了得到法律的保护。有效的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权利,专利是一种垄断权。如果我们没有申请专利的话,你的自主发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如果被他人盗用之后法律是很难判断的。所以我们的自主研发成果一定要申请专利,在我国商标专利都采用的在先申请原则,所以我们需要有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早申请专利,防止他人恶意侵犯。
误区二、专利申请等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
少数人认为,专利可以在进行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申请。那么这一想法肯定是错的。我们在研发了某项成果之后,就应该向专利局进行申请。产品还没有面向市场,等产品大规模生产之后,此时你的产品没有欢乐,处于不受法律的保护状态,如果有人一旦侵权,你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侵权人将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打赢官司的机率就非常小,而且还会卷入一场官司中让你精力金钱都浪费掉。所以专利申请非常重要。
误区三、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专利申请人会偏见的认为,一项技术成果那么就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呀。不过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对于我们的技术发明,我们可以同时申请这几项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误区四、保护技术成果唯一办法就是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有效方式。但是专利申请不是唯一方法。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专利申请是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手段,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但是劣势就是必须将技术方案必须进行公开。而技术成果通过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就不会公开技术方案,让别人无法了解到该项技术。
误区五、拥有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为什么拥有专利证书并不代表就拥有有效的专利权呢。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都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意味着你的专利可能跟他人的专利存在相同情况,但是你依旧可以获得该项专利。但是如果一旦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你的专利就会被无效掉,那么你就没有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所以说,拥有专利证书也不一定拥有有效的专利权。
误区六、专利产品改进不需要在申请专利
如果你之前的产品申请过专利,对于新改进的产品,不再申请专利,那么你改进过后的产品就相当于没有申请专利。所以我们在对某项发明产品做出改进之后,需要进行重新申请专利。
误区七、专利申请前不做查新检索
很多专利发明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检索就申请专利了。这种不检索带来的弊端就是你不知道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技术方案是否公开过。但是对于专利申请人对于信息检索以及收集信息的能力低,导致技术方案重复度高。这种对于专利申请人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们在申请专利之前,一定要进行检索工作,一旦发现有人申请过该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过,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弃申请。对此,专利申请人可以咨询,让其帮助进行检索。
误区八、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专利申请之后缺乏管理这也是国内的一种现象。但是专利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很多企业拥有很多专利,但是无专人管理,导致专利文件之间存在冲突关系,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九、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笔者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
误区十、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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